****资产处置公告
2026-09-14****(以下称“中****公司或处置方”)拟对合法拥有的柳****公司债权资产(以下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标的资产情况
截止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9月3日,标的资产债权总金额为962104.17元,其中本金134930.74元,利息814544.93元(包括罚息及复利),代垫费用12628.5元;标的资产位于**市,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资产处置公告清单》。
上述债权以及从处置基准日至债权转让日所产生的标的资产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复利、迟延履行金等,最终按标的资产项下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事项计算。若标的资产项下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依法依约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如需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中信金融****公司网站www.****.citic查询或与本公告列示的交易联系人接洽。
二、处置方式
按《****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单户处置。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存续、具备足额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并能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全部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自然人、法人及依法登记设立的非法人组织,且以下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公告列示的标的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标的资产项下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对标的资产的折价购买。(七)反恐及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受国际制裁的主体;(八)****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受让人须在标的资产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其不属于《****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项下禁止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标的资产的成交买受人须配合中****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拒不配合合规访谈的,中****公司有权终止交易。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接受征询或异议
如需了解标的资产具体情况或对标的资产处置有异议的,可向中****公司提出;公告期内,中****公司同时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标的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征询。
六、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在交易价格相同情况下,选择一次性付款交易方式的竞买人享有优先成交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771-****208、0771-****169/152****0284。
中****公司暨联系人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民族大道38-3号 邮编:53002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金先生,0771-****258
****总局**监管局:0771-****653
财政部驻****办事处,电话:0771-****032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公司
2026年9月 17日
资产处置公告清单
截止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9月3日,标的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及罚息 | 垫付费用 | 债权合计 | 抵质押人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诉讼状态 |
| 柳****公司 | 134930.74 | 814544.93 | 12628.5 | 962104.17 | 无 | 无 | 李**、滕春连、钟钰婷 | 已诉讼已执行 |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其中利息及罚息金额系处置方根据标的资产项下相关合同协议、法院裁判文书等计算规则估算数值,处置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资产项下主协议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物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处置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处置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标的资产的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