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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南洲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平建函〔2026〕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城市内涝风险,提升水循环效率与生态韧性的需要,原则同意建设**县南洲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南洲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南州新区,项目建设范围:东起三鑫﹒山**小区,西至校椅村,北**江,南接昭州大道。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1座处理能力为16000立方米/天****泵站,配套敷设DN300-DN800HDPE缠绕结构壁管12462米、DN200镀锌加压钢管1440米;**1座消能井和1座排气井;配置不同尺寸的混凝土污水和沉泥检查井及配套设施,包括319座0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4座01000圆形混凝土沉泥检查井、31座0125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座01250圆形混凝土沉泥检查井,配置401张雨污水检查井防坠网和401个无盖检查井应急安全警示装置。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283.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74.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8.04万元,预备费590.7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