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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县张洪镇店子村“一事一议”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
**县张洪镇店子村“一事一议”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村内街道路灯采购、安装等。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需在**建设网“**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6)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起止时间
开始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08时3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
五、报名所需资料
持上述资格要求的复印件一套****公司公章,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10月10日15时30分旬****村委会
七、监督部门
****政府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张洪镇店子村
联 系 人:李转群
电 话:180****8322
****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