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拾贰焙科技有限公司咖啡产品及(黄芪、西洋参、灵芝)冻干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渌口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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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产品及(黄芪、西洋参、灵芝)冻干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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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产品及(黄芪、西洋参、灵芝)冻干粉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咖啡产品及(黄芪、西洋参、灵芝)冻干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南洲产业片区科创产业园C1栋、D1栋101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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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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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2026年9月18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

你公司报送的《****咖啡产品及(黄芪、西洋参、灵芝)冻干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投资1000万元,在******开发区南洲产业片区科创产业园C1栋、D1栋101建设咖啡产品及(黄芪、西洋参、灵芝)冻干粉生产项目。项目租赁科创产业园标准厂房C1栋、D1栋101,租赁总建筑面积为5890.95m2,其中D1栋建筑面积为1858.69m2,C1栋建筑面积4032.26m2。C1栋第1F主要为萃取区、液体灌装区;第2F为咖啡豆暂存、烘焙加工及包装区;第3F为办公区、咖啡产品微生物检验室;第4F为空置区、杂物存放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废暂存间。D1栋101布置冻干粉加工及包装区;同时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咖啡液302t/a、咖啡冻干粉115t/a、烘焙咖啡豆16t/a、黄芪冻干粉2t/a、西洋参冻干粉2t/a、灵芝冻干粉1.5t/a。

根据******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要求,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排放标准

(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设置密闭咖啡豆研磨间、冻干粉研磨间,配备密闭研磨设备;定期对****处理站喷洒生物除臭剂;强化检验废气、加工过程中无组织废气的管理。咖啡豆吸料配备滤筒,防止银皮碎屑进入吸料风机外;烘焙废气银皮碎屑、咖啡油脂(非甲烷总烃)、异味等抽入后燃机的燃烧室中(配备低氮燃烧)燃烧分解,未燃烧的银皮经旋风收集入收集桶;燃气废气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蒸汽发生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C1栋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废气经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1栋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有组织烘焙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同时满足《**省工业治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湘环发〔2023〕63号)管控要求。无组织烟(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废水环境管理。厂区必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建设****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均质池+水解酸化生物处理+A/O生化池+沉淀池+**池,处理规模20.0m3/d。生产废水为制纯水废水、水浴灭菌喷淋废水、冻干废水、萃取渣渗滤液、实验室清洗废水、生产区域及设备清洁废水;除制****园区污水管网,其****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一并****处理厂处理。****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厂区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三)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加强固废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和环评提出的固废管理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按标准建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检验废液及固废、废紫外灯管、废含油抹布手套)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间,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五)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排污总量管理。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0.05吨/年、氮氧化物0.11吨/年、VOCs0.074吨/年、COD0.44吨/年、氨氮0.07吨/年、TP0.005吨/年,纳入**市生态环境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二)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应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组织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局**分局备案;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规定点位、因子、频次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三)严格制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四)重新报批情形。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境局**分局 0731-****843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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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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