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6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甲基胺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二阶段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
运营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石臼港区南作业区
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二阶段工程拟将现有7万吨级南#8焦炭泊位改造为7万吨级散货泊位,建设二阶段翻车机房、皮带机系统以及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量2500万t,其中煤炭2300万t、铁矿石200万t。
拟建每年新增2300万吨煤炭通过铁路单元列车进港,依托**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工程已建堆场及工艺设施设备储存转运,堆场南侧配套**两条翻卸作业线和取装作业线皮带机,新增卸料小车**台。****铁矿石中转业务增加下水作业点的功能布局,**港石臼港区南区西#18~#20泊位及后方储运系统流程化工程堆场作为200万t/a铁矿石来源,通过已建成的MH****铁矿石堆场皮带机系统与东煤南移工程堆场皮带机系统相联,通过南#5~#8****铁矿石的下水作业。
码头**两条皮带机,配备两台装船机,****铁矿石的装船下水。在现有翻车机房东南侧**二阶段翻车机房小区,布置一座双线双翻的翻车机房,翻车机房东北侧设CD3/CD4电气室一座。**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工程堆场西****泵站,****泵站及变电所,为本工程和**区域服务。南作业区内**十五**端**供水****泵站各一座,为本项目和整个南区服务。
拟建项目泊位改造仅对上部设备基础根据平面布置在已有基础进行改建或**,无填海及疏浚工程,不涉及海上设施建设。本项目为**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工程的续建工程,根据**港区规划以达到南#5~#8泊位总体吞吐量5000万t/a。
实际建设内容:项目分期建设,**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二阶段工程(一期)**二阶段翻车机房、皮带机系统以及配套设施翻车机房等配套设施,每年新增2300万吨煤炭通过铁路单元列车进港,依托**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工程已建堆场及工艺设施设备储存转运,堆场南侧配套**两条翻卸作业线和取装作业线皮带机,新增卸料小车**台。
项目目前已建成,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投入试运行,已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限: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刘港涛,15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