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年出栏8400头生猪养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出栏8400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省**市**市**嘴**嘴镇李家寨村五组52号,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原有2栋标准化猪舍及生产管理用房,扩建1栋标准化猪舍和1个仓库,同步完善场区雨污分流及相关环保公辅设施,扩建完成后形成年出栏8400头生猪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董志强151****8222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景****公司
联系人:何小琴(189****7033)
邮箱:****@qq.com(注明“****年出栏8400头生猪养殖项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今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4)与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六、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七、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附件1:****年出栏8400头生猪养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景****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