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8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隆****园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2-****592****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邮编:642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隆****园区项目 | ******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金鹅街道环****侧、开东**侧) | **** | 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 建设8条羽毛水洗生产线,年产精洗羽绒羽毛19200t,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 (2)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堆场覆盖、洒水抑尘、加强厂房通风换气等措施。 (3)固废:施工期废金属、废木料等下脚料分****收购站,混凝土废料、含砖、砂的杂土等优先用于项目填方,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所;可回收的****回收站,剩余部分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土石方运至**市渣土消纳场处置。 (4)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等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水洗脱水废水、生活办公废水、喷淋塔排水、地面冲洗废****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第一次和第二次清洗,部分经处理达协定标准****处理厂处理。 (2)废气: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水洗臭气、脱水臭气;烘干、冷却、分拣、拼堆设备密闭,烘干粉尘经喷淋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冷却粉尘、分拣粉尘、拼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至废气处理设施(生物除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原料储存区域加强通风换气,拼堆后袋装过程密闭,真空泵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 (4)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杂质外售氨基酸厂;****回收站;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园林、建筑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其他部门意见 ****审批局《**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606-511028-99-01-157134】 FGQB-0592号)同意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