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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学学这个。适用: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水利、公路交通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不管金额大小,都要执行技术标暗标评审;EPC 逐步推开。
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 万元: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远程异地评标。
2023年的“**县居住小区垃圾分类“两点一房”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最高限价为3584.0031万元,共有9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中标金额2009.8285万元。
9家参与竞标,最后8家都通过,****公司因未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盖章被废标。****公司不服气,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这一页是盖章的,最后却被废标了,进行了投诉。
附件投诉公司认为“标委员会故意针对"。
****公司做的文件里面,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同一页,因****公司,没有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最后财政局调查显示:并未针对,是根据招标文件来的。
招标文件P85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中,明确有两处需要盖章:
第一处:"供应商(盖章)"—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字落款处。
第二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身份证复印件区域。
投诉公司将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排版在同一页,就盖一个章认为可以了。
评标委员**解的是:招标文件写了两个盖章位置,就必须盖两个章,这个和在不在同一页没有关系。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明确规定:"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
第三章《符合性审查表》第八条再次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7号令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无效。
附件投标公司不服气,****财政局驳回。
理由一:"我附的是原件扫描件,真实性没问题。"
财政局驳回: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加盖公章",不是"保证真实性"。扫描件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但盖章是形式要件,缺一不可。
理由二:"其他项目我这么干过,从没废标。"
财政局驳回:其他项目招标文件可能有不同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就按本项目执行。过去的经验不等于本项目的合规。
理由三:"同一页盖一个章就够了,属于细微偏差。"
财政局驳回:签署盖章属于资格要求和实质性条款,不是"细微偏差"。细微偏差适用于非实质性的格式、排版问题,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但盖章属于资格性要件,直接影响投标有效性。
理由四:"评标委员会应该发澄清通知,而不是废标通知。"
财政局驳回: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澄清补正,适用于"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非实质性情形。签署盖章缺失不属于可澄清补正范围,评标委员会有权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看到这个案例,****公司的投诉言之凿凿,可是财政局的回复有理有据。
这也给我们做资料的人员提个醒,拿到招标文件,必须逐字核对招标文件中的"盖章"要求。
不是只看"需要盖章",要看清楚"在哪里盖章、盖几个章"。
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如果有两处盖章位置,就必须盖两处,哪怕在同一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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