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永勤港以南片区用户侧储能建设项目

审批
江苏-镇江-扬中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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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18

项目名称 **市永勤港以南片区用户侧储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永勤港以南片区部分企业的闲置场地或绿化带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0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正国
联系人 冷琳 联系电话 180****9706
项目投资(万元) 62796.81 环保投资(万元) 18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8-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市永勤港以**分企业的闲置场地****电站,总装机规模为235MW/705MWh(交流侧),共配置235套储能单元,每套储能单元装机容量1.0MW/3.0MWh。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电池板、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及生活垃圾等。废旧电池板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回收;经检测不合格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更换的废旧蓄电池需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运营期所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建设招标单位将投标方的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相应技术作为中标的重要内容考虑。2、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减少由于施工机械使用不当而产生的噪声。3、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缩短工期。4、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承诺:**** 张正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正国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0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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