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测试分析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 9 月 21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663.33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10个月内完成验收。;得分: 93.61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690.9360万元;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10个月内完成验收。;得分: 84.10 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720.90万元;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10个月内完成验收。;得分:77.03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凯云联创****公司,评标情况:凯云联创****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3.1.3条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该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缺少12台监控主机、615A加载器以及9个直流电源的报价,****委员会问询,该投标人澄清确认上述属于缺漏项且无法以现有投标报价提供上述交付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标委员会判定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
地址:**市**区紫月路432号
邮编:/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21-****890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B座14层
邮编:100101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010-****2562
传真:/
电子邮件:****@av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