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关于吉林瑞能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70万片5英寸芯片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吉林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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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年产70万片5英寸芯片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9-18 16:20
****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8日我局拟对****年产70万片5英寸芯片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0900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13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0万片5英寸芯片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市**街99号******公司5寸线厂房内

****

******公司

该项目位于**市**街99号******公司5寸线厂房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544471度,纬度:43.806808度。对现有5英寸芯片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改造后提升生产能力与废气治理效率。项目改造工程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成后5英寸芯片产能由70万片/a提升至80万片/a;二期工程不增加产能,主要新增设备及配套设施,以规避单台设备故障风险,保障生产稳定运行及新品研发有序开展。项目废水预****公司厂区现有设施。项目配套改进升级相关部分废气治理工程设施。项目总投资51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99%。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依托现有碱喷淋系统处理后,与经现有“酸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的弱碱性废气,分别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其中,项目45KW酸废气处理系统(DA002)此次通过改造升级,增加淋洗填料和收水填料层高度。项目有机废气须经收集后通过本次新增的“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直燃式焚烧(T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8.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原有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及1根25m高排气筒(DA001)作为备用应急排气筒。项目产生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氨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须严格管控车间内生产废气的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生活区与生产区有效隔离,减少车间生产废气混入一般排风。确保企业厂区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该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公司现有含氟废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达标排放。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和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在厂区内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的产生,设备底部设减振垫,建筑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和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厂区内须按照简单防渗区(办公区、部分生产工艺)、一般防渗区(原料库地面、调配漆工序、外壁喷涂喷枪清洗工序)和重点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要求,建设相应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于环卫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硅片送至美加金属环保****公司回收处置;废PP滤芯、废RO膜、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委托具备一般固废处置资格的单位处置,以上固体废物其收集、储存和转移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液、废汞灯、废UV灯管、废铅酸蓄电池,要存储在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和废酸即产即清,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不暂存,以上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L1276-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有关规定。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该项目为减排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VOCS减排1.2316t/a,氮氧化物减排0.155t/a。

8、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及时修订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1253—2022)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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