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遂宁-蓬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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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8 16: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16

地 址:**县**镇政通街88号 ****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9月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金属废料筛选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上游片区幸福中路3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园区已建厂房13000平方米,主要设置破碎、摇床、球磨机等设施设备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处,项目建成后具备年回收废金属1000吨的能力。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设置总容积约600m3的生产废水循环处理设施一套,项目生产废水经“滤网过滤+絮凝+多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破碎及摇床分选工序,不排放;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①颗粒物:原料破碎采用湿法工艺以抑制颗粒物的产生。 ②污水处理恶臭:建设单位应落实常态化防控管理:严格执行定期排泥、清淤制度,避免底泥长期沉积厌氧发酵;污泥压滤泥饼做到日产日清,禁止露天堆放,减少无组织臭气逸散;必要时喷洒生物除臭剂,抑制异味滋生;建立日常巡检台账,杜绝恶臭无组织扰民,确保厂界臭气浓度稳定达标。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处;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根据环评报告,通过合理布局,设置减震设施,利用车间建筑结构进行隔声,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集水设施划为重点防渗区,原料区、辅料仓、废料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