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处理 30 万吨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处理30万吨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县化峪镇上胡村西北侧414m | **** | **屹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将原料由天然废石(尾矿)替换为冶炼废渣,并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更新部分设备,配套改造原料库、沉淀池、循环水池防渗措施等内容。建设规模:年处理冶炼废渣3万t/a。 项目总投资金额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上料、转载、破碎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跳汰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全厂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水沉淀后产生的沉淀泥渣经干化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