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拟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采购单筒望远镜、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热成像一体机等巡护监测设备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为更好开展长江上****自然保护区(**段)保护工作,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和巡护监测能力,亟需采购单筒望远镜、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热成像一体机等巡护监测设备。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第二条 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照相器材或办公设备销售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本项工作提出的特殊条件: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已认真研读本询价函且对询价函事项无异议。
第三条 技术参数及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原厂质保;供应商须承诺所交付产品为全新原装正品。
第四条 报价要求
发包控制价:5万元。
报价不得高于发包控制价,应是已涵盖文件、合同所规定工作和应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的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其中已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代理、税费、风险、安全、验收、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等所有可能发生费用。
第五条 公开询价
本公开询价函及询价结果在“****政府网http://www.****.cn/”予以公告。本公开询价函公告期3个工作日。询价结果在询价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22日17时00分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参与报价。地址:**省**市**县天竺路(恒轩﹒**大厦)4楼****413办公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31-****151。
第六条 报价资料
(1)报价函;(2)营业执照复印件;(3)承诺函;(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应按以上序号顺序装订并加盖鲜章。
报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否则不予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第七条 确定成交供应商
****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至少应有3家方可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公告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省**市**县天竺路(恒轩﹒**大厦)4楼****413办公室签订合同。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规划局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签订合同。
附件:1.技术参数及要求
2.报价函(模板)
3.承诺函(模板)
**省屏****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事务中心)
2026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加急标书代写
1.****中心****中心)关于采购单筒望远镜、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热成像一体机等巡护监测设备的询价函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