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服务引进项目
二、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7条19.7“异常高价响应审查”更正为:标书代写
19.7异常高价或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19.7.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可以启动异常高价或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管理费最后报价高于供应商营业收入200%的;
(2)充电收费报价每半小时收费价格低于0.8元的;
(3****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最后报价过高或过低(含明显高或低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9.7.2启动异常高价或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说明该管理费或充电收费报价的商业测算逻辑、项目收益测算、能够按该报价履约的保障措施。 重点核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为获取高分恶意抬高或降低报价、是否有成交后变更报价的意向。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稳定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标书代写
19.7.3经审查可以证明报价具备履约可行性的,则该报价继续参与正常评审。
更正内容2.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0条无效响应情形第3项“本项目报价为乙方缴纳给甲方的三年管理费总金额,响应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15000元的。”更正为“乙方缴纳给甲方的管理费低于最低限价(即营业收入80%)的。”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3.
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第三条评分标准/响应报价:“充电收费报价……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报价/评标基准价)×15。”更正为“充电收费报价……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5。”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招标办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120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527-****8232
2.****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 电话:0527-****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