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网址详见公告第三项)
拍卖时间:2026-10-23 09:00
预展地点:**省**市弼时镇汉山村
预展时间:2026-09-20~2026-10-22
受****(以下简称“产发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为解决**市汉山矿山配套设施用地需求,根据**产业园(弼时镇)用地规划,****政府批准,拟将汉山**原二期配套设施用地东侧区域和三期配套设施用地共两处地块平整(以下简称“项目”)。
配套工程建设场地位于**市弼时镇汉山村,用地面积共0.0463km2,其中地块1(二期用地东侧区域)面积0.0241km2,建设标高+42.00m,**量估算标高+62m~+42.00m;地块2(三期用地)面积0.0222km2,与汉山**相邻区域建设标高为+100m,与二期配套用地相邻区域建设标高为+42.00m(详见用地范围示意图及拐点坐标表)。由于前期工程勘察揭露用地范围地下有砂石料,为确保国有资产免遭流失,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文件的规定,产发公司决定对汉山**三期(含部分二期)配套工程建设产生的砂石料进行拍卖。
通过对项目区进行地质勘察,区内出露大片燕山晚期花岗岩,岩性为二云母二长花岗岩,呈灰褐色,灰绿色、灰白色,中粗粒-中细粒花岗结构,块状构造。其中全风-强风-中风化花岗岩体(建设用砂)可用于制砂,产品质量可满足《建筑用砂》一般技术指标要求;微-未风化二云母二长花岗岩体(建筑用花岗岩)可用于制碎石、建筑用砌筑石,可用于道路建设和一般工程基础建设。
根据地质勘察及储量估算,项目区场地平整挖方量共93.17万m3,其中表土剥离量0.74万m3。砂石料处置量(Td)92.43万m3(235.79万t),其中微~未风化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59.37万m3(156.74万t),全风化花岗岩(建设用砂)8.22万m3(14.22万t,含砂率51.70%),强~中风化花岗岩(建设用砂)24.84万m3(64.83万t,含砂率67.20%)。其他详见砂石料处置量估算报告。
标的砂石料整体打包拍卖,评估价、起拍价和保留价均为人民币1300.28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9时起
三、拍卖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https://sz.****.com:9093/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四、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起至10月22日(工作日9:00-17:00)
五、标的展示地点:**省**市弼时镇汉山村。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查,同时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到拍卖人处线下索取砂石料处置量估算报告和砂石料开采合同文本。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或砂石料开挖外包方)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竞买人应未纳入**省公共**交易领域黑名单。
4.****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违法或失信行为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5.竞买人不得申请联合竞买。
七、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请于报名前持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等)****交易中心对面**CA受理点办理数字证书(0730-****828)。
2.竞买人请及时登录“交易系统”网上申请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供资格前审(竞买****公司提交资格证明原件进行预审),审查未通过则报名无效。资格审查开始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2时。标书代写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人报名****银行账户将保证金交纳至“交易系统”随机推送的缴款账户(不得以第三方账户交纳或现金缴存),并自行确认到账情况。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7时。标书代写
八、其他事项:
1.委托标的按照“现状”以及“可得到”状态(采出状态,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
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以及施工方式受到限制等原因,项目区内可交付的砂石料数量、品级等可能与实际状况存在差距(即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该等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砂石料开采相关手续,并自备开采设备以及组织施工人员按照项目施工要求将场地平整,且自行采挖砂石料,同时做好山体开挖、土石方堆放及清运、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砂石料装运、水洗、筛分、加工利用及销售等事宜,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项目区进场施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买受人应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6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项目竣工期限为24个月(2026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征得委托人、地块权利人允许,且不得影响配套工程建设的推进。
5.买受人或其施工方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策的要求进行开采、装运、水洗、筛分、加工利用及销售,不得越界、超深(低于建设标高)及超量开采,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6.由于项目区附近有架空高压电线、少量民房、耕地、基本农田,买受人原则上不得爆破施工,但可采取锤击、挖掘、切割等其他方式,且须符合法律法规**策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安全生产,且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7.买受人是场地平整及砂石料开采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责任主体,由此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及费用自行负责。
8.委托人不负责提供施工便道以及水电等相关设施。买受人进行作业必须自行处理好施工便道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土地界址等所涉事宜,由此产生的纠纷、责任自行承担,概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9.买受人在场地平整以及砂石料开采、外运、加工利用等作业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道路、水电气等设施的使用及安全,如产生破坏则由买受人自行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场地平整及砂石料开挖施工、土石方及渣土外运、垃圾清运、水洗、筛分、加工利用等,如牵涉与周边单位和村组、村民关系协调,所有协调事宜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1.竞买人报名时需向拍卖人交纳报名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该费用为竞买成本费,用于引领报名及看样、文件制作、资格审查、指引参拍以及竞价系统操作培****银行的转账手续费),竞买人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或竞得标的,均已消耗此项成本,该费用不予退还。
12.买受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时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系统”公开转让相关文件资料。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省**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888(办) 135****2813(元先生)
0730-****838(市场监管部门)
****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