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校园数字化基础算力支撑平台扩容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09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校园数字化基础算力支撑平台扩容项目
预算金额:10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1.000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存储、交换机****数据中心**进行升级扩容整合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七)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6-10-09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 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
4. 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投标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投标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5.“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环节。
(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提供不满足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如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代替信用承诺,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交货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等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项目经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10.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189****5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云**路89号**时代**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曹雪(****)
联系电话:025-****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
电话:025-****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