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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9月17日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环评科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0628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编: 2223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拟批复意见 |
| 1 | **** | **县蔷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河道清淤项目) | **市**县玉带河(含**湖、水晶湖)、****商贸大世界)、南玉带河(名都花苑)、****广场)、自**、石英河 | ******县蔷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河道清淤项目)拟批复意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