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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桃花江(**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聚贤****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关于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水保〔2023〕4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有关规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市**区主持召开桃花江(**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各单位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得出以下结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依照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10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项目联系人:伍臣 150****1142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