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6-09-18 |
| 文 号 | 主 题 | 生态环境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操作 |
2026-09-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武匠精密****公司新增热处理工艺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武匠精密****公司
项目名称:武匠精密****公司新增热处理工艺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新渡口街道洪南路88号
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开发区新渡口街道洪南路88号,总投资300万元,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2#厂房,建筑面积约3479.64m2。现有项目为年产2100套模架,对现有厂区模架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增加热保温、淬火冷却、回火处理等工艺,项目分两期建设,技改后全厂产能不变。一期新增台式电阻炉、校直机、冷却等设施5台;二期新增台式电阻炉等设施2台,并依托一期项目校直机、冷却等设施。
二、环保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应按要求妥善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深度处理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盐河。
3、本项目机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等,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厂区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
4、采用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本项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环卫清运;边角料、铁渣、废包装袋、盐泥外售至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单位回收综合利用;金属切削废屑外售金属冶炼单位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边角料(含切削液)、废铁屑、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公司
编制主持人:刘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53********320809)
公示期限: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区城建大厦16****环境局16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