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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广场物业项目劳务服务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培训中心****广场物业项目劳务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9日
二、更正事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磋商保证金
金额:9400.00元(大写:玖仟肆佰元)。
磋商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见索****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不短于磋商有效期,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函完整文件(扫描件/电子保函凭证);如未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保函,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标书代写
注:
磋商保证金保函信息由采购人提供,评标委员会进行核实。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 123********02038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保函)将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依据保函约定向保函出具机构发起索赔: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认可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 成交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提交履约担保的;
6. 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现修改为: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磋商保证金,免收;
三、其它补充事宜
此次更正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此次更正公告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相应延期至2026年9月22日上午9点00分。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