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31347号 ) **市**区熙园康养主题休闲项目经营权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999 | |
| 11,347,300.00 元 | ||
| 2026-09-18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3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 |
| 转让标的为**市**区全域文商旅融合项目经营权涉及的熙园康养主题休闲项目经营权,****宾馆及附属设施进行经营性改造提升及后续运营管理,经营期限为20年,具体信息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涉资产所在地查勘。 | ||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999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无。 |
||
| 1.标的名称:**市**区熙园康养主题休闲项目经营权。 2.标的基本情况:①标的位于**市**区核心**,****宾馆核心片区,项目遵循生态优先、公益为本、商业补充、轻改微更新原则,以可移动、可拆卸临建设施为主,不破坏原有生态与建筑主体结构,重点实施板块改造提升。熙园康养主题休闲区:****宾馆建筑,打造中老年康养居所、****中心、养生餐饮、老年大学、慢性病调理等一站式康养服务空间。同步完善全域导视系统、停车配套、智慧管理、安防消防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四大片区客流互通、业态互补、品牌共建。②熙园宾馆及附属设施位于**区**便利位置,为政府存量闲置经营性资产,总建筑面积约11277.40平方米,现有客房、餐饮、会议、公共活动等功能空间,建筑主体结构完好,配套水、电、暖、消防、停车场等设施齐全。资产长期以公益性接待、简易运营为主,功能布局、设施设备、服务体系已不能满足现代旅居、康养、商务需求,资产利用率偏低、经济效益未有效释放,具备改造提升为康养旅居、主题住宿、综合服务的良好条件。 3.项目实施亮点:市场蓝海:切入银发经济赛道,需求明确且增长稳定。服务专业化:引入专业康养运营团队,提供差异化服务。收益稳定:长租与短租结合,入住率与客单价双高,现金流可预测性强。打造区域性康养目的地,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创造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 4.经营期限:项目建设工期确定为2年,运营期18年,项目全周期共计20年。 5.经营权内容:经营期限内,受让方依据《**区全域文商旅融合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宾馆经营权及资产转让协议》(附件)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建设及运营中造成环境污染,须执行适用法律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公布相应的环保信息,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6.本项目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转让,仅转让20年经营权,在项目期限内,受让方拥有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收益的权利。经营期届满后,受让方须将本项目全部设施、场地及相关权益无偿、无抵押、无质押、无任何权利负担地完整移交给转让方。 7.勘察现场: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察现场。 8.其他信息详见《**区全域文商旅融合项目实施方案》《****宾馆经营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咨询评估报告》(辽荣咨评报字(2026)第Z035号)等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通过线上上传方式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可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咨询);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交易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宾馆经营权及资产转让协议》(详见公告附件)。 (4)同意在经营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 (5)同意与转让方签订《****宾馆经营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后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7)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行办理标的经营所需相关部门的全部审批或备案手续。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经营,自行承担标的管理、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对标的管理、经营期间产生的责任和风险承担主体责任。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利用标的进行非法活动。 (11)已充分知晓并完全接受《**区全域文商旅融合项目实施方案》《****宾馆经营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及栏目所载全部内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执行《**区全域文商旅融合项目实施方案》,并无条件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及附件内容,与转让方签订《****宾馆经营权及资产转让协议》。 (12)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转让方、主管部门提出的对标的经营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经营资产,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13)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宾馆经营权及资产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 徐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0411-****1243、139****3988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期自首次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 | ||
| 不涉及 | ||
| 10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公告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一次性支付 | ||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不涉及 | ||
| **** | ||
| 112********163186F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市**区**西路68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其他 | 经济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张久一 | |
| 其他/其他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