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交车保险服务采购,统一服务标准,提升理赔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国保险法》《荣岳集团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采购人就所属公交车保险服务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确定 1 ****公司作为 一年期框架**供应商,框架**期内,采购人所有公交营运车辆统一在成交供应商处投保,按实际投保车辆据实结算保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交车保险服务(一年期框架)采购;
采购人:****;
控制基础价:8800元/台。
二、采购需求明细:见附件投保方案。
供应商须按给定的统一示范车型、指定险种,报出单车一年期保费,并明确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报价包含交强险、车船税、全部约定商业险种,为最终落地价,采购人无需支付报价外其他费用。
1. 供应商****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集团仅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询价;
2. ****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3. 在**市**县设有固定服务网点及理赔团队,具备 7×24 小时接报案、现场查勘、理赔处理等服务能力;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保险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清单需按固定模板填写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2.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报价相关所有材料需用密封袋独立封装,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鲜章,表面清晰标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交车保险服务 一年期框架,报价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和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材料,不接受电子传输等其他方式;报价单位需于 2026 年 9月23日 16:30 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材料送达**省**市**县**北路 4 号****集团****管理部130****0852,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视为无效报价。
1. 评审组织:****小组,评审小组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负责本次询价评审工作;
2. 评审原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单车一年期基础保费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 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放弃成交、被取消资格或无法履约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
1. 定标后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原发布平台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 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公交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对询价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管理部)提出,异议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 本框架协议为**总约定,不构成单次保险合同;每台车辆实际保险权利义务,以正式出具的保险单及对应保险条款为准;
2.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及询价文件全部条款;加急标书代写
3. 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履行框架协议约定的服务标准,接受采购人履约考核;存在弄虚作假、理赔服务严重不达标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
4. 框架期内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保持不变;车辆投保时,交强险、商业险费率按国家保险监管政策及车辆出险记录对应 NCD 系数正常浮动;
5. 国家保险监管政策发生调整的,相关保险业务按最新监管规定执行;
6.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本次配套询价文件为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7.相关文件下载地址:加急标书代写公交车保险服务(1年期框架)采购项目报价文件.docx
****集团****管理部)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