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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浆染纱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市**区樟木镇中村中滔产业园中村北侧地块24(**(**)节能环保产业园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群鼎****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环境局2026年9月4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联系电话:0775-****510,通讯地址:****市秀水北路2号**市****服务局三楼72****环境局窗口,邮编:537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