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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正****公司申报的“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4项专业进行了审查,现将测绘资质(乙级)主要信息予以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15-****216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大道28号国土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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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