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8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债权人: ****法院于2026年7月21日作出(2026)宁038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6)宁0381破申3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6年9月11日,****法院****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事项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期限为2026年9月11日15时至2026年9月18日15时。现表决期限已届满,经管理人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情况 经“e破通”平台统计,****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参会债权人为16户,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人14户,****法院临时确定债权额合计79,260,672.68元。实际有表决权且完成会议签到的债权人共16户,已全部完成投票。 二、《财产管理方案》表决情况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6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100%,已超过二分之一;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79,260,672.68元,占本案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已超过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和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比例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已通过。 综上,本次债权人会议需要债权人进行表决的《****财产管理方案》已通过会议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如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在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示。 ****管理人 2026年9月18日 附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