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6〕115号
肇****改革局关于**区江滨产业**创业二路东侧土地平整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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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江滨产业**创业二路东侧土地平整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十八届12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江滨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激活片区产业发展动能,我局同意实施**区江滨产业**创业二路东侧土地平整工程(一期)。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江滨产业**创业二路东侧。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为八个地块土地平整工程,总整理面积****000平方米(约1557亩其中含68亩边坡面积)。主要内容为场地土方平整、临时排水设施及施工便道的建设,具体包括挖填运土石方****830立方米、鱼塘抽水量191.45台班、边坡三维植草网53805平方米、边坡平台3674平方米、边坡平台边沟1749米、急流槽759米、临时排水沟12223米、沉泥井30座,Φ1500Ⅱ级钢筋砼排水管350米、Φ2000Ⅱ级钢筋砼排水管25米,临时排水土渠1700米,临时运输道路3500米等。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22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5178.64万元,其中:工程费13278.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6.93万元、预备费722.7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2026年9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分局、****分局、区审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