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食堂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9月
目 录
竞争性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食堂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6万元
5.最高限价:39.6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承担****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食堂食材的配送,同时还包括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收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管理部****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以认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23点30分止;
2.地点及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元专区下载采购文件。请务必在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半个日历天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区发展大道111号(**商会12楼1206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开标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9月30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发展大道111号(**商会12楼1204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4.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280095-5;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5.信息发布媒体:****政府官网(https://www.****.cn/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网(https://www.****.cn/)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黛狮路 46 号
联系方式:0717-****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发展大道111号(**商会13楼)
联系方式:杨涛、185****8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涛
电 话:185****8983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 2.2 | 采购人 | **** | 采购人 | **** |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2.4 | 监督管理部门 | 采购人纪检部门 | 监督管理部门 | 采购人纪检部门 |
| 2.5 | 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度食堂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度食堂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
| 2.6 | 项目地点 | **** | 项目地点 | **** |
| 2.7 | 项目内容 |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承担****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食堂食材的配送,同时还包括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 项目内容 |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承担****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食堂食材的配送,同时还包括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
| 2.8 | 项目属性 | 服务 | 项目属性 | 服务 |
| 3.1 | 资金来源 | 职工伙食补贴资金 | 资金来源 | 职工伙食补贴资金 |
| 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
| 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 9.1 |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 ¨组织 时间:。 地点:。 |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 ¨组织 时间:。 地点:。 |
| 10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
| 11 | 信息公告媒体 | ****政府官网(https://www.****.cn/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网(https://www.****.cn/) | 信息公告媒体 | ****政府官网(https://www.****.cn/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网(https://www.****.cn/) |
| 14.6 | 最高限价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最高限价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15.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标书代写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标书代写 |
| 16.2 | 响应文件份数 | 供应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提供U盘或光盘或其他易于储存及读取的设备,电子版响应文件应采用带有鲜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响应文件份数 | 供应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提供U盘或光盘或其他易于储存及读取的设备,电子版响应文件应采用带有鲜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 18.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21.1 | 实物样品 | √不提供 ¨提供 开标当天时 分至时 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
实物样品 | √不提供 ¨提供 开标当天时 分至时 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
| 22.1 | 项目演示 | √不进行 ¨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 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
项目演示 | √不进行 ¨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 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
| 2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
| 25.1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 28.1 | 履约保证金 | √无 ¨有,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履约保证金 | √无 ¨有,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 33.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3.支付时间:由本项目中标人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3.支付时间:由本项目中标人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
| 36.1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 ¨接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不接受 ¨接受 |
| 39.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证书、凭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完整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见,便于评审,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2、采购****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专家评委随机抽取。 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视上一轮报价为本轮报价。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措辞“招标文件”、“招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采购阶段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响应文件”、“供应商”理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证书、凭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完整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见,便于评审,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2、采购****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专家评委随机抽取。 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视上一轮报价为本轮报价。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措辞“招标文件”、“招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采购阶段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响应文件”、“供应商”理解。 |
| 1. 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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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费用承担
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保密
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8.计量单位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
9.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合同分包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
10.2 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1.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草案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1 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潜在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网”,在网员专区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网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网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标书代写
1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2.4 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5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政府官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网中发布的公告。
(三)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书及附件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三、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业绩证明文件
(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六)其它商务文件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方案
(二)其它技术文件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4.磋商报价
14.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4.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响应文件有效期。
15.3供应商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6.响应文件的编制
16.1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6.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
16.3响应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胶装成册,对未经胶装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6.4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如为授权委托人签字,其《授权委托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标书代写
17.2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给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到项目开标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18.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19.拒收
19.1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20.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20.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按照本章第17条、18条进行编制、密封和递交。
21.实物样品
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21.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2.项目演示
22.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五)项目评审
23.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3.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3.2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24.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
24.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六)成交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成交结果公告
2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人民政府官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27.成交通知书
27.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8.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28.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29.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质疑和投诉
30.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30.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质疑答复
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2.投诉
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2.2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33.收取方式和标准
33.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
34.无效响应
34.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35.终止采购活动
3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十一)其他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适用法律
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3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38.解释权
38.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承担****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包括食堂食材的配送,同时还包括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
二、质量要求
所有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符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检测、溯源要求;必须提供商务、卫生防疫等部门的相关产品合格证明;必须提供财政、税务等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
1、总体质量要求(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下同):
(1)《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
(3)《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
(4)《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5)《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6)《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 18406.1)
(7) 《食品安**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8)《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
(9) 《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
(10)《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
(11)《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
(12)《食品安**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
(13)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14)所有货物必须在质保期内,且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的日历天数不得超过质保期日历天数的1/3;质保期不足3日或者质保期不能明确的,生产日期应当为供货日期当日;
(15)属于“SC”或“QS”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SC”或“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6)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所制定的行业标准、证件齐全。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要求,并随货物提供相关检测、检疫报告。
2、具体质量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供货时要提供“SC”或“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食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供货品中。
2、各类别货物质量要求
| 序号 | 品种 | 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供货方式 |
| 主食类 | |||
| 1 | 大米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 | 米粉 | 优等品、新鲜 | 当日配送 |
| 3 | 碱水面 | 优等品、新鲜 | 当日配送 |
| 4 | 水饺皮 | 优等品、新鲜 | 当日配送 |
| 5 | 热干面 | 优等品、新鲜 | 当日配送 |
| 6 | 面粉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7 | 绿豆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8 | 糯米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9 | 玉米面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蔬菜类 | |||
| 1 | 白萝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 | 大白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 | 小白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 | 青红椒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5 | 洋葱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6 | 青豆角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7 | 红菜苔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8 | 土豆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9 | 花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0 | 包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1 | 冬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2 | 蒜苗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3 | 香芹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4 | 四季豆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5 | 黄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6 | 莲藕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7 | 莴苣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8 | 红萝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9 | 茄子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0 | 玉米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1 | 山药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2 | 蒜头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3 | 小葱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4 | 大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5 | 生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6 | 红薯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7 | 西红柿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8 | 紫茄子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9 | 韭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0 | 苦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1 | 荷兰豆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2 | 油麦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3 | 生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4 | 西葫芦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5 | 菠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6 | 茼蒿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7 | 南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8 | 豆芽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9 | 蒜薹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0 | 丝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1 | 胡萝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2 | 雪里红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3 | 笋子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4 | 香葱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5 | 西兰花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6 | **青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7 | 金针菇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8 | 香菇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9 | 时令蔬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肉类 | |||
| 1 | 土鸡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 | 三黄鸡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 | 乌鸡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 | 白鸭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5 | 羊肉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6 | 羊腿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7 | 羊排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8 | 牛肉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9 | 牛腩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0 | 牛夹心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1 | 牛里脊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2 | 牛后座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3 | 牛排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4 | 五花肉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5 | 毛肚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6 | 肥肠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7 | 鸡腿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8 | 鸡翅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9 | 鸭掌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0 | 猪耳朵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1 | 前夹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2 | 后座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3 | 瘦肉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4 | 肥肉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5 | 蹄髈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6 | 猪脚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7 | 猪肝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8 | 排骨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9 | 筒子骨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0 | 鸡蛋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水产类 | |||
| 1 | 草鱼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 | 带鱼 | 优等品、冰鲜 | 每日配送 |
| 3 | 鲫鱼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 | 江链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5 | 薄皮鱼 | 优等品、冰鲜 | 每日配送 |
| 6 | 链子鱼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7 | 基围虾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8 | 罗氏虾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9 | 鱿鱼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0 | 多宝鱼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1 | 黄古头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2 | **鱼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13 | 鲈鱼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豆制品 | |||
| 1 | 香干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 | 千张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 | 嫩豆腐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4 | 老豆腐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5 | 黄金豆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6 | 千页豆腐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7 | 鸡蛋干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8 | 米豆腐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冷冻食品类 | |||
| 1 | 半边鸭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 | 鸡边腿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 | 鸡脯肉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4 | 翅中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5 | 翅根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6 | 鸡腿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7 | 冻玉米粒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8 | 冻青豆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9 | 冻牛肉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0 | 冻鱼丸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1 | 火腿肠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2 | 冻鸭掌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3 | 鸭脖子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4 | 鸡杂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油类 | |||
| 1 | 香油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 | 特级菜籽油(非转基因)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 | 一级菜籽油(非转基因)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4 | 特级花生油(非转基因)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5 | 一级花生油(非转基因)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6 | 香油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7 | 猪油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干货调料类 | |||
| 1 | 黄豆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 | 白糖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 | 食盐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4 | 生抽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5 | 老抽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6 | 海带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7 | 甜面酱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8 | 芝麻酱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9 | 郫县豆瓣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0 | 鸡精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1 | 味精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2 | 花椒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3 | 八角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4 | 干尖椒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5 | 食用醋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6 | 蒸肉粉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7 | 胡椒粉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8 | 干黑木耳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19 | 生粉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0 | 料酒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1 | 辣鲜露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2 | 萝卜干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3 | 香辣雪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4 | 榨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5 | 大头菜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6 | 老干妈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7 | 泡椒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8 | 辣椒酱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29 | 花生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0 | 油豆豉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1 | 粉条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2 | 老面饼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3 | 锅巴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4 | 黑芝麻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5 | 蒸鱼豉油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6 | 耗油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37 | 香油红尖椒 | 优等品、新鲜 | 每周配送 |
| 其他 | |||
| 1 | 鲜牛奶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2 | 水果(时令)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 3 | 酸奶 | 优等品、新鲜 | 每日配送 |
1.每日配送的食材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后,提前1天通知成交供应商,然后由成交供应商当天配送新鲜食材。
2.每日配送时间:每个工作日7:30分前必须将****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3.对于采购人临时通知的额外少量食材配送,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应商应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品牌、品名、质量、数量、价格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供应商不得差量供货和超量供货,不得擅自更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品种和数量。
6.供应商所供货物供货延迟或所供货物达不到有关食品卫生要求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7.供应商所供货物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若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当即拒收。造成食堂工作不能正常运行,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8.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9.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并提供当日供应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凭证。
10.供应商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供应商以总价进行报价。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款、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人工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若报价中有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五、商务要求
1.配送地点:****机关食堂。
2.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结算及付款
(1)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2)发票要求:中标人应开具正规发票,根据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结算时,必须凭有采购人签收的验收票据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4)供应商每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进行帐务核对,月结算数量为当月配送清单数量之和,亦即月实际采购量。
(5)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时供应方须在每月10日之前将与采购人财务部门核对,经甲方检查无误、认可后, 由甲方财务部门依据相关的财务支付程序支付。
费用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个月的货款。乙方应提供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年末最后1个月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违约处罚: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的食品安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除应当赔偿采购人及进餐人员的直接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另外支付500元/次的食品安全违约金。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采购人可以直接向成交供应商追索。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期、保质、足量地提供货物。如果因供货商的责任造成交货延误的,延误超过30分钟,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300元/次的交货违约金。如果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供货质量、价格与合同约定的质量、价格标准不符时,成交供应商除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300元/次的交货违约金。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采购人可以向成交供应商追索。
5.合同履约考核:
(1)供应商在成交、签订合同以后,由甲方对乙方日常行为每月进行考核,若乙方连续二次考核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出具自查整改报告送至甲方,且整改达到合同标准。
(2)若乙方整改后考核依旧达不到要求,则甲方直接与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递增,签订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其他
落实政府脱贫攻坚相关政策,预留采购计划,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832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等购买扶贫农副产品,按照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企业提供的优质产品,成交供应商对此应大力支持。
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二)响应文件澄清
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三)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第一轮磋商
1.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3磋商的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5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1.6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多轮磋商
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3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
3.最后报价
3.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评审现场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
3.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技术评审
4.1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5.报价评审
5.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6.计分办法及复核
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6.2各供应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7.评审报告
7.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7.2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
7.3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8.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8.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9.停止评审的情形
9.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 序号 | 资格要求 | 审查内容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标书代写 | |
| 5 |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管理部****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以认可)。(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6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二)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名称 | 审查内容 |
| 磋商报价 |
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
|
|
| 响应文件编制 | (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磋商报价明细表》; (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 (3)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1)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 围标串标情形 | 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
| 其他无效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
1. 只有满足上表全部要求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评分标准
|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 价格部分 (15分) |
价格分 | 15 |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分。 |
| 商务部分 (35分) |
类似业绩 | 15 | 供应商近三年(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承担过食堂食材供货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认定】标书代写 |
| 仓储或经营门店 | 6 | 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食材仓储或经营门店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房产产权证明或门店租赁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成交后设立固定的食材仓储或经营门店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
| 风控能力 | 9 | 投标人或产品生产企****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方式来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的,且提交保单证明资料,累计赔偿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得 9分,200万元以下的得4.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及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
| 配送能力 | 5 | 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冷链专用运输车辆的,每提供1辆得2.5分,最多得5分,且承诺后期使用该车辆进行配送,否则不得分。 [上述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三选其一):(1)自有车辆提供车辆图片和购买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动车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2)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租赁车辆需与租赁合同一致,同时提供车辆照片;(3)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配备配送车辆否则视为违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
| 技术部分 (50分) |
总体服务方案 | 18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客户沟通、配送方案、检测方案、验收方案、供货响应时间等内容;针对上述评审内容进行评分,内容分析清晰准确、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18分,其中任意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质量保障措施 | 6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了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质量承诺、食品 安全质量保障计划、食品安全质量违约措施等;措施内容分析清晰准确、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其中任意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应急及防疫方案 | 6 |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缺货补货应急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针对上述评审内容进行评分,内容分析清晰准确、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其中任意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仓储管理制度与配送方案 | 12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仓储管理与配送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仓管人员分工职责、仓储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仓库出库检查及包装装车、发货运输、收获验收等内容;针对上述评审内容进行评分,内容分析清晰准确、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12分,其中任意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安全保障措施 | 3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分析清晰准确、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其中任意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承诺 | 5 |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做出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质量承诺、数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结算承诺等内容;针对上述评审内容进行评分,服务承诺内容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分,其中任意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送货时间及货物品质、退换货等内容;针对上述评审内容进行评分,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内容全部全面、合理可行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其中任意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合计 | 100 | ||
合同草案供货协议(参考格式)
(供参考,实际以后期甲乙双方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签订合同为准)
食堂物资(食材)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联系人:电话:
服务方:(乙方)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该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供食材。
合同期限:自2026年月日至 2026年月日。
第二条:订货方式
1.甲方提前1-2天电话或微信通知乙方货品数量及规格。
2.甲方因临时需要,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三条:货品质量、交货时间及相关事宜
1.乙方送货应备有专车专人,服从管理,身体健康的配送人员。
2.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检查验收,并由参与验收人和送货人现场在供货单上签字,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保证每天7:30前将甲方所订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耽搁,因送货时间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必须互相积极配合。
3.供货物品数量、重量、质量、类别等要与甲方要求提供的标准相符,并提供检验证明,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甲方管理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如发现乙方出现货品短斤少两或质量、类别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
4.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检验检疫等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剩余保质期少于标示保质期二分之一的食品,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管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农药(残留)的;
(5)食品溯源地和制作过程出现安全问题的;
(6)因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转基因食品的食品;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1.供应方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出具当月配送清单。
2.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时供应方须在每月10日之前将与采购人财务部门核对,经甲方检查无误、认可后,由甲方财务部门依据相关的财务支付程序支付。
费用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个月的货款。乙方应提供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
3.由于台风、暴雨等原因需对个别品种的价格进行临时调整,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第五条:协商解决及处置
1.乙方根据甲方的供货要求,若出现缺货,在不影响甲方食堂正常运营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供货价格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波动而定,若遇价格波动较大,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
3、甲方验收时若出现质量问题货物,乙方必须在当日内提供符合质量的新货物。
4.所有食材重量误差不得大于2%,若超过以上规定,乙方必须在当日内补齐数量。
5.凡是自动终止合同的供应商或出现食品安全类问题的供应商,不予再次**。
6.若因重大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若因食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食品安全及卫生要求是硬性条件,乙方应履行义务和责任乙方必须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达到国家及地方标准,同时,乙方应按要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第七条:在合同期间内,上级下发相关文件**策与合同有出入时,以上级文件**策为准,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2026年月日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委员会裁定。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单位(盖章)供货单位(盖章)
年 月日年 月日
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年 月 日
磋商书及附件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 (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供 应 商:(公章)
通 讯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授 权 代 表: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
年 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报价部分报价一览表磋商第一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报价 | 元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承诺 | 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执行 |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商务部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 参加(标包名称)项目(标包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
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甲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 |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
其它商务文件1.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技术部分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方案格式自拟。
其它技术文件1.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
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