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572号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18 |
| 标题 | 关于废旧锂电池**化再生利用项目调整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废旧锂电池**化再生****经济开发区可门园区,建设单位为****,废旧锂电池**化再生利用项目于2025年9月5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222025GG****572号)。为满足污水处理需求及衔接周边道路要求,对项目部分建构筑物及场地标高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酸洗与纯水除杂车间进深由49.48米调整为40.48米,建筑高度由13.9米调整为14.9米,调整后占地面积减少1444.32㎡,建筑面积减少1444.32㎡,计容面积减少2,888.64㎡。
2、仓库结构由钢框架结构调整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由15.75米调整为16.7米,占地面积增加3.12㎡,建筑面积增加82.68㎡,计容面积增加82.68㎡。
3、危废库位置向东移动21.63米,向北移动8.59米。变配电房位置微调,调整后建筑距离西侧围墙5.31米,距离南侧围墙5.06米。门卫位置向南移动7.38米。
4、****处理站,占地面积增加2852.68㎡,建筑面积增加5472.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增加4462.00㎡,地下建筑面积增加1010.62㎡,计容面积增加4462.00㎡。
5、罐区长宽比例调整,高度由-5米调整为8.7米,占地面积减少544.76㎡,计容面积增加436.96㎡。新增构筑物MVR区及管廊,占地面积分别增加432.2㎡及1048.64㎡,计容面积分别增加864.4㎡及1048.64㎡,取消原方案中的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和污水处理区,总计构筑物占地面积减少976.96㎡,计容面积增加2350㎡。
6、项目车位配比根据建筑面积调整做相应调整,机动车停车位由73个调整为83个,机动车慢充车位由13个调整为17个,非机动停车位由292个调整340个,充电非机动车位由146调整为170个。根据车位数量及位置的调整,绿化面积做相应调整。
7、厂区东、南、北三个方向均与空地相邻,仅西侧与规划路(松岐支路)相邻,因规划路(松岐支路)标高下调60~70公分,为了更好与道路衔接,将场地标高下调40公分。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9907.44㎡调整为24018.42㎡,增加4110.98㎡,计容建筑面积由31959.18㎡调整为35965.22㎡,增加4006.04㎡,占地面积由17803.57㎡调整为18238.09㎡,增加434.52㎡,容积率由0.96调整为1.08,建筑系数由53.65%调整为54.96%,生产服务设施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由14.69%调整为12.17%。指标均符合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具体详见附图。
根据《**省实施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8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电话申请(联系电话****6459),****规划局办公地点:**县**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废旧锂电池**化再生利用项目调整前后图纸
****规划局
2026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