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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管理暂行办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大**“森林药谷”配套设****服务中心)规划落实方案》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10月18日,共30日。
公示地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请采用如下方式进行反馈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省****(文溪南路120号)
2、邮编322300。
2、电话方式:0579-****1524
附件:1.规划落实方案地块图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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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