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 2026年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院在开展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时会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医疗废物,需采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壹佰壹拾伍万元 整 ( ¥ 1,150,000.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委员会、****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重新核定**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柳发改规〔 2022〕6号) 文件: “ **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收费主体为**** ”。经调查, **市内目前具有相关设备设施场地 以及相应 资质的单位 仅 有****。 依 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第三章第十九条的规定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 ,否则有造成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的风险。 根据 《****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桂财规〔 2021〕4号)文件有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 。 因此,我院拟采购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符合通知规定的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形,并已通过有关专业人员的论证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跃进路 126-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 年 9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联 系人: 谢淑萍
联系地址:**市**区飞鹅路利民区 14号
联系电话:0772-****183
2.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管理科
联系地址 :**市 潭 中东路 12号
联系电话:0772-****32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
医院地址:****市飞鹅路利民区14号
乘车指南:可乘公交车快1、快2、快8、快9、2、5、7、14、24、32、33、42、53、65、90、92、99到“****酒店(汽车南站、****医院)”站下车,汽****银行旁沿鹅岗路直行80米即到。
预约挂号:0772-****114
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