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新步定向定价商品房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福建-泉州-鲤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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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步定向定价商品房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6-09-17 17:36

**市********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步定向定价商品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鲤****社区,南邻培新路,西邻规划塔山路,北侧为居民楼及规划金辉路,东邻新延路。项目总征占地面积9.364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8.9548公顷,临时占地0.41公顷。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38.83万立方米,其中开挖总量31.06万立方米,回填总量7.77万立方米,借方总量5.77万立方米,余方总量29.06万立方米,余方中有14.84万立方米运往浮桥一期04-A-34号地块,通过公共**交易平台挂牌出让综合利用,余方中剩余14.22万立方米运往**通信设备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回填利用。如果土方开挖回填发生重大变化,须报我局同意备案,以免造成第三方水土流失。

本项目总投资17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26年1月动工,预计于2028年4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9.364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的防治措施。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估算为1463.10万元。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工程含有一占地面积0.6889****幼儿园,该幼儿园符合《****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6〕10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幼儿园水土保持补偿费,剩余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6759万元。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从严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你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将监测结果上报我局。

(四)依法配**土保持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四、其他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主体工程完工后,你单位要及时组织第三方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并报我局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本批文有效期截至202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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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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