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就******社区****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标号:**** 工程名称:******社区****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8.72万元 采购需求:******社区****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轻质隔墙施工,木质门玻璃门安装,金属窗及装饰柜安装,天棚吊顶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工 期: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网(http://credit.****.cn/); ④“信用中国(****)”网(http://www.****.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商业城A6#楼304室)。 方式:请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公司现场领购招标文件。 (1)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联系电话及邮箱)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9月30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开标室(****商业城A6#楼304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属于对采购需求、成交结果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属于对采购程序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 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当面提交、邮寄送达 联系部门:**** 质疑接收人:唐浩 联系电话:153****1308 地址:****商业城A6#楼304室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书代写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 地 址:******社区 联 系 人:王行政 电 话:139****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商业城A6#楼304室 联系人:唐浩 联系方式:153****1308 2026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