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集装箱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我单位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货商可以对项目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存在指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照要求进行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
(一)项目名称:集装箱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拟采购20英尺标准集装箱(20GP)1批。
参考标准:ISO 668《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ISO 1496《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军用车载集装箱标准。
(一)一般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响应;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一)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竞争充分,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及参考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采购人结合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采购需求,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潜在供应商反馈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二)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建议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服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采购需求意见反馈内容(格式不限),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同时将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63.com)
(三)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该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自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方式:182****9824
地点:**自治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