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303/2026-00067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9-18 |
| 信息名称: | ****2026年9月1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 ||
| 文号: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中心三楼J11窗口
1、
| 项目名称 | 江****公司年产8000吨光学级PET离型膜、保护膜、功能型胶带项目 |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 江****公司拟投资1亿元,选址位于**省**市**市****开发区膜材料产业园,购置涂布机、分切机、干硅测试仪、剥离力拉力机、除尘设备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8000吨光学级PET离型膜、保护膜、功能型胶带项目。项目已取得****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锡沂备〔2026〕33号),项目代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营运期涂布液配置废气、涂布及清洗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烘干废气,一并进入RTO处理系统处理,RTO焚烧废气与经低氮燃烧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乙醛、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乙酸乙酯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RTO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乙醛、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乙酸乙酯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工艺生产产生异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厂界外10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2026〕18号)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管库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溶剂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以及废清洗抹布作为危险废物委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法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水防治工作。加强土壤污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废库、配料间、原料区、生产区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7、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本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1个。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2、
| 项目名称 | **国****公司**双塘镇段宅村佃户村袁湖村80MW落地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 **国****公司拟投资35000万元,选址位于**市双塘镇段宅村、佃户村、袁湖村。项目总占地1633.47亩,果园及其他园地1362.55亩,养殖坑塘及坑塘水面270.92亩,合计1633.47亩(含220kv升压站占地15亩),项目不占用耕地和林地。采用720Wp双面光伏组件及组串式逆变器,直流装机容量106.40448MWp、交流装机容量80MW,建成后采用光伏电力全额上网模式运营。项目已取得新****办公室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政务办备〔2026〕3815号),项目代码:2407-320381-89-01-920029。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期间办公及生活场所均通过租用双塘镇周边民房解决,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卫生设施处置,不外排。施工期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废水处理设施应远离河流并由专人管理,严禁废水外排,污染周边环境。运营期升压站场区产生的生活****设备处理后,定期清掏至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腐防渗和渗液收集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太阳能光伏组件应设置合理高度,距坑塘水面保持2米以上距离;定期开展坑塘水质检测,如出现水质恶化,应及时开展治理,不得造成水体黑臭。 3、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通过设置密闭施工围挡、场地洒水降尘、裸露土方及堆土密目网全覆盖、规范物料装卸作业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夜间施工,合理规划车辆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员集中区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5、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机械油、废安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含油污泥及生活垃圾,不产生弃土。对能够再利用的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废包装材料、废安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6、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 7、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避免当地环境受到污染。 8、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加强场区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
3、
| 项目名称 | ******公司年产6000吨胶条、胶片项目 |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18160万元,选址位于**省**市**市港头镇工业集中区宏达**侧,购置自动化橡胶混炼胶生产线5条,包含上辅机自动称量系统、冷却设备、打包机等设备,按照投料-密炼-开炼-挤出-冷却-风干-裁断-检测-包装入库的工艺(不含硫化),年产胶条、胶片6000吨。项目已取得新****办公室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政务办备〔2026〕3947号),项目代码:2510-320381-89-01-55240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执****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废水无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投料、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开炼、挤出成型、压延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风冷+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标准;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待1,3丁二烯监测方法和执行标准发布后,1,3丁二烯作为污染因子进行管控。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厂区为边界外10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2026〕18号)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管库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6、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本项目设置雨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排放口1个(远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