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将于2026年10月4日10时至2025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公司名下抵押的机器设备(详见评估机器设备清单),起拍价:****500元,保证金:6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法律依据: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0)****
执行案号:(2026)冀0529执恢361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示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买受人承担所有拆运、过户及税费等费用,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因拍卖机器设备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的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拍卖成交受买人向被拍卖机器设备涉及的土地、厂房产权所有人提交该所有人认可的拆迁方案后方可进行拆运,如在拆运过程中造成厂房、道路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应依法赔偿并恢复原状,恢复完毕后通过土地、厂房产权所有人验收合格退还相应保证金。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法院指定账户,****银行转帐的方式在2026年10月15****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955********0018082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2026)冀0529执恢361号拍卖款],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抵押或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期间所需时间约一个月,请耐心等待。
十、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标的物详情。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177****8063
联系地址:**省**县黄巾大道北侧。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