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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意向竞买人:
接委托方通知,现我公司对原定于2026年9月29日开拍的标的编号为****-01“**市乐城街道大瑶山路3****农贸市场(含**粮所办公楼)10年经营权”物业特别说明第4点作如下更改,具体明细如下:
原来的:
特别说明:
4、成交后,买受人须接收原市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妥善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赔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流程,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更改后:
特别说明:
4、成交后,散租户原签署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受人须承接签署了租赁合同的散租户。买受人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流程,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其他物业信息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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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