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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133号), 2026年8月20日 在我公司召开了**区东(西)****中心及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施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验收。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18日。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都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万征文/180 8369 8834
地址:**省**市**区**大厦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