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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18
| 项目名称 | 粉体喷涂线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千灯镇石浦季广路508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23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杰 |
| 联系人 | 仲海荣 | 联系电话 | 189****6927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为粉体喷涂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厂内现有 1#、2#、3# 共 3 条粉体喷涂生产线,原有废气治理采用 3 线共用 1 套处理设施的模式,喷涂废气经「喷淋塔 纤维过滤器 二级活性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 DA004 号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计处理风量 17000m3/h。 为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与处理效果,对现有废气治理系统进行拆分升级:将原集中处理系统调整为两套独立的废气处理系统。其中 3# 粉体喷涂线单独配套 1 套「喷淋塔 纤维过滤器 二级活性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 1 根 15m 高的 DA006 号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计处理风量 6000m3/h;1#、2# 粉体喷涂线共用 1 套「喷淋塔 纤维过滤器 二级活性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 1 根 15m 高的 DA004 号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计处理风量 12000m3/h。 本次改造仅调整废气治理系统的配置形式,不改变厂区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改造后各废气源的污染物产生源强与原有工程保持一致。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相对低能耗低噪声的优质设备 | ||
| 承诺:**** 孙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