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110千伏石岩至坑尾(大眼山)线路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宝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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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管理局关于110千伏石岩至坑尾(大眼山)线路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则,现对110千伏石岩至坑尾(大眼山)线路工程等3个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一)110千伏石岩至坑尾(大眼山)线路工程

用地单位或个人

****公司

项目名称

110千伏石岩至坑尾(大眼山)线路工程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

项目批准单位

****

批准文号

****

被用地单位

******办事处、深****公司、深****公司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0595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采伐株数

40

优势树种

黎蒴、其他软阔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二)航城街道求雨坛空管雷达站门口左侧边坡治理工程

用地单位或个人

******办事处

项目名称

航城街道求雨坛空管雷达站门口左侧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和民生

项目批准单位

****

批准文号

宝发改可研〔2025〕108号

被用地单位

******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1.0398

使用林地期限

24个月

采伐株数

575

优势树种

桉树、其他软阔、阔叶混交林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三****社区森林防火道项目

用地单位或个人

******办事处

项目名称

****社区森林防火道项目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和民生

项目批准单位

******办事处

批准文号

——

被用地单位

******办事处、**市松****公司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0516

使用林地期限

——

使用林地位置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局**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ba/

(二)实地公示

1.******办事处

地址:**市**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480号;

2.******办事处

地址:**市**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9号;

3.******办事处

地址:**市**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1:**市**区石岩街道嘉康惠宝公交站;

地址2:**市**区航城街道桔场路与锦昌一路交叉口东北方向983米;

地址3:**市**区松岗街道朗逼路与大地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20米。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并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一路293号;收件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6116;并在信封上注明“110千伏石岩至坑尾(大眼山)线路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uangtl@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110千伏石岩至坑尾(大眼山)线路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局**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文档附件: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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