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泌尿综合内血透机维保项目面向市场征集供应商(第1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在线征集供应商,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二、项目编号:****
三、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1包16.8万。包内各采购品目允许报价超限价,但每包报价总额不得超过该包预算总金额。
★技术要求:
1、提供设备整机保修,含所有人工及配件,免费更换可追溯的全新备件,更换的设备配件附相应备件进货单。若因使用劣质或不匹配的非原 厂配件导致设备损坏或造成医疗事故,维保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透析设备明细 |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产品序列号 |
| 1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41 |
| 2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44 |
| 3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93 |
| 4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32 |
| 5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34 |
| 6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36 |
| 7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39 |
| 8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37 |
| 9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38 |
| 10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43933 |
| 11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29719 |
| 12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29737 |
| 13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29662 |
| 14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29505 |
| 15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29504 |
| 16 |
金宝血液透折设备 |
AK96 |
1台 |
29461 |
| 17 |
费森尤斯血液透析设备 |
4008V10 |
1台 |
9SXA1LMR |
| 18 |
费森尤斯血液透析设备 |
4008V10 |
1台 |
9SXA1LNZ |
| 19 |
费森尤斯血液透析设备 |
4008V10 |
1台 |
9SXA1LMN |
| 20 |
费森尤斯血液透析设备 |
5008S |
1台 |
8VSAHV21 |
| 21 |
费森尤斯血液透析设备 |
5008S |
1台 |
9VSALR69 |
★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服务期一年
2.交货地点:**省**市。
3.服务方式:上门服务。
服务内容:泌尿综合内血透机维保一年
(二)售后服务
1.服务标准要求
(1)供应商维保人员每次上门服务,应当提前与采购单位设****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充分沟通,在尽量不影响科室诊断、检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保作业。
(2)每次维保作业结束后,供应商维保人员填写维保工作单,详细列明本次维保的内容、更换的耗材及零备件,并由采购单位设****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交采购单位保存。
(3)供应商维保人员应当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听从采购单位指派人员的指导,在维保过程中损坏财物,等价赔偿。
(4)维保作业更换的备件符合原厂参数要求。维保完成后的质保时间为 6个月 。
2.服务保障要求
(1)供应商维保作业应当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最新颁布的标准和条例,并符合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和科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
(2)供应商维保人员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倾向,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持有相关资质证明。
(3)供应商维保作业应当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在维保前对设备、工具和维保环境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因违反上述要求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维保服务,符合原厂生产工艺方面的要求和产品在生产地装运时的产品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标准,没有任何材料和使用上的缺陷。
(5)供应商保证采购单位的协议设备 95 %(按365天/年计算,含节假日)以上的开机率,每年累计停机时间应≤ 20 天,停机时间每超1天,维保期顺延 3 天。
(6)供应商为协议设备进行免费的安全和可靠性升级。
(7)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免费的临床技术支持与维修技术支持。
(8)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支持,响应时间≤ 24 小时;到达现场时间≤ 24 小时。
(9)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免费的协议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培训。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 、在保修服务期内,维保方所有人工服务、更换的备件以及更换备 件所需的工时费、差旅费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结算要求,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正规发票、验收手续、资产登记等有关材料,采购人审核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维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按照维保服务质量、维修记录、更 换配件明细等资料在到期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50%(无息)。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物资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本项目对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报价供应商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六)其他
1.违约责任
(1)供应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金额的5‰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金额的5%。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因延期交货影响采购单位任务实施,采购单位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供应商应当给予足额赔偿。
(2)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产品技术指标参数不达标而给采购单位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因采购单位不具备接收条件或拒绝接收,致使供应商无法按期交货并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应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3)采购单位需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采购单位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每迟付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 1% 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应付款金额的5%。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该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受影响方应尽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如法律对不可抗力有其他规定,或合同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条款不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2.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处理不成功的,采购单位或者供应商可以按下列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事项
物资所有权和损毁、灭失风险自验收合格后(物资交货后或验收合格后,也可分别设置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节点),由供应商转移给采购单位。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该包相应经营资质;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报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供应商自行下载本项目公告附件,将报价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现场递交。若出现无法下载、文件乱码等异常情况,报价供应商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163.com)申领报价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写明通过邮箱申领原因。
七、报价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24日13:30至9月24日14:00标书代写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4日14:00标书代写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详细地址请电话沟通)标书代写
(四)提交方式: 每包单独密封,封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包号,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报价,封装标注不合格或邮寄的文件将失去报价资格。报价文件为一式两份,无需报名。
注:报价文件超过10页需要胶装成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14:00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省**市**区(详细地址请电话沟通)标书代写
九、样品
不需要提交样品。
十、现场踏勘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一、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原则进行,即在报价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将报价最低的报价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
十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郑助理,王助理
电 话:133****2955
邮 箱:****@163.com
地 址:**省**市**区
(二)质疑受理人员
联系人:任助理
电 话:176****9151
(三)纪检监督人员
联系人:马干事
电 话:0411-****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