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现将项目调查概况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地块基本信息
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双江县,为****拟开发建设地块,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属于住宅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畴。地块权属清晰、范围明确,无权属争议。
2、地块历史及现状
经资料核查、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核实,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未用于化工、冶炼、电镀、危废处置、印染、畜禽养殖等污染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现状主要为闲置空地,无工业生产设施、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及使用、无污水固废堆放遗留点位。地块周边以村镇居住、农林用地为主,无重大土壤污染源、无重点污染企业,区域土壤环境背景良好。
3、调查工作内容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开展,主要工作包括:地块历史沿革资料收集梳理、土地利用现状核查、周边污染源排查、现场实地踏勘、相关知情人员访谈、污染隐患识别分析等,全面排查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潜在风险,判定地块是否存在污染迹象,为后续土地开发利用提供环境依据。
结合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及访谈结果,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1、本次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均无工业污染活动,地块内未开展过生产、加工、排污、固废堆放、化学品储存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活动,无历史污染记录、无遗留污染点位。
2、地块周边无重金属、有机物、石油类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源,周边生产生活活动对本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低,未识别出潜在土壤污染风险。
3、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技术判定原则,本地块无土壤污染隐患、无异常污染迹象,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采样检测工作,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结束。
4、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住宅用地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要求,符合区域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管控标准,可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开发建设工作。
1、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
3、公示范围:本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4、公众意见反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若对本调查结论有异议或疑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将正式生效,作为地块后续开发、备案及监管的合规依据。
作者(188****949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9-18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