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托养服务等项目实施管理,强化财政助残资金绩效监管,客观、公正、独立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帮扶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专项方案》《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县残联研究决定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公告所指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法定登记备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事业单位。
二、评价内容
对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给予自主就业创业帮扶,帮扶项目内容、帮扶对象满意度、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对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程序规范、任务完成、成效真实、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费用
财政预算0.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机构需依法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评价专业机构;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且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备健全的评价业务管理、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不少于1名专职评价业务人员,****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评价必需的专业能力。
五、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提供(需加盖公章):
(一)项目报价;
(二)申报单位简介;
(三)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工作人员从事评价业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固定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
(六)申报单位业绩证明。
六、受理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于2026年9月23日前将相关资****联合会教就股,逾期不再受理。法定工作日(早:8:00-12:00 午:14:00-18:00)电话:****240
七、评价机构选定
若申报机构仅有一家,则该机构拟选定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残联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我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若申报机构有两家以上的,我单位将从申报单位的报价、评价经验、单位诚信、工作成果等方面评审,经残联研究审定后选定一家评价机构,在残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我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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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