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中梁﹒**首府3期(**市鼎**西站路与**路**)有关抵税资产经第一次、第二次拍卖流拍的实际,****决定依法启动第一次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变卖抵税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坐落 |
栋房号 |
用途 |
所在层次/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
参考单价 (元/㎡) |
参考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市鼎**西站路与**路中梁﹒**首府3期 |
39#联排别墅1单元102 |
住宅 |
1-3/3 |
164.96 |
2722 |
44.90 |
5 |
| 2 |
39#联排别墅1单元103 |
住宅 |
1-3/3 |
164.96 |
2722 |
44.90 |
5 |
二、变卖方式的选择
线下竞价
三、时间与地点安排
展 示 期:即日起至2026年9月27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7日17时止;
报名地点:**市**区华坤时代C栋15A15室、**市**区汇景中央3期公寓楼3栋-807室;
变卖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时;
变卖地点:****3楼会议室。
四、保证金账户
户 名:****公司
账 号:8001 4681 5109 013
开户行:****公司**支行
保证金缴纳截止到2026年9月27日17时(以到账为准)。
五、竞买人资格
1.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参与抵税资产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外,足额缴纳保证金及报名费的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主体均可参与竞买;
2.个人报名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代参与竞买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4.竞买人需向****公司交纳报名费500元/份(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受权办理本标的变卖并接受有关变卖竞价咨询。
2.报名咨询:****公司 刘先生 180 7316 8739。
****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