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意向公开(2026-JWYZJB-F3024)(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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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某单位建设工程水土保持

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单位

****

二、采购需求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某单位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承包范围

1.服务名称:某单位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完成某单位建设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工程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验收合格。

3.服务范围:完成某单位建设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工程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形成全套工作成果,协调水利相关行政部门通过验收。

三、经费概算

约18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1.服务要求

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若某单位建设工程在签订服务合同前未完工,服务期为自完工日期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服务地点:**省**市**区。

交付方式: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工程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验收合格。

2.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期为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经费结算

(1)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工程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形成全套工作成果,协调水利相关行政部门通过验收,支付95%的服务费;售后服务期满支付5%服务费。

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5.履约保证金:服务商在中标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采用银行电汇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中服务商在中标后30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发包人保留追究因服务商违约造成损失的权利,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

6.进度控制: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至验收通过日,合同总服务期为60日历天,若某单位建设工程在签订服务合同前未完工,服务期为自完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服务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总服务期不延误。如因服务商原因造成服务期延误,向发包人按500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也可由发包人在支付服务费时扣除,服务期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金额的5%。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若某单位建设工程在签订服务合同前未完工,服务期为自完工日期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服务地点:**省**市**区。

交付方式: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工程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验收合格。

六、拟设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包含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或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15种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1年至3年和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对于项目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列入军队项目“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参建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由建设****政府有关负责部门,并协调依法进行处理。

七、公告时间

2026年9月19日至2026年10月4日。

八、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正式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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