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全县畜牧业生产基础,推进草畜平衡,稳定畜禽产能供给,优化畜种结构,激发各类养殖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持续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根据省、州稳定畜****工作部署,我县启动2026年稳定畜牧业生产补助项目,现将有关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实施期限
项目在**县全县范围内实施,实施期限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7年3月31日。项目总资金450万元,由省、州、县三级财政统筹保障,设置出栏补助、能繁母畜补栏补助、屠宰补助三类奖补,奖补资金补完为止。
补助限额提示:****牧场、普通养殖户)年度享受出栏和补栏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社等规模场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
二、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牛羊生猪出栏补助
补助对象:全县范围内经定点屠宰(自宰自食除外)实现有效出栏的各类养殖主体。
1.牛:400元/头;
2.羊:100元/只;采用自繁自育、牧繁舍育、户繁场育高效养殖模式定点屠宰出栏羔羊,100元/只;
3.生猪:200元/头。
注意:必须经定点屠宰,自宰自食不在补助范围内。
(二)能繁母畜补栏补助
补助对象:县外购入适龄能繁母畜的生产经营主体。
1.能繁母牛:400元/头;
2.能繁母羊:100元/只。
重要约定:享受补助购入的能繁母畜,3年内不得擅自出售。
(三)屠宰补助
补助对象:本县定点屠宰企业。
按照屠宰费用的50%给予屠宰场补助,****屠宰场屠宰,直接减免一半屠宰费用,屠宰牛群众自付25元/头,屠宰羊群众自付10元/只。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出栏补助申报材料
1.《牲畜出栏补助申请表》;
2.申报主体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社、家庭牧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屠宰场出具落地检相关屠宰证明。
(二)能繁母畜补栏补助申报材料
1.《能繁母畜补栏补助申请表》;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社、规模场提供营业执照;
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落地检证明;
4.布病阴性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5.交易合同、银行或微信转账凭证(现金交易不予认可,转账备注需注明牛羊购入交易款)。
(三)屠宰补助申报
****屠宰场按月汇总屠宰台账,****科技局统一提交屠宰补助申请。
四、申报办理流程
1.主体申请:养殖户备齐全部申报资料,****村委会提交补助申请;
2.村级审核:村委会核验材料、核实现场情况,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收集的****人民政府;
3.乡镇核验:****政府全面核查申报信息,核查无误后将补助发放表及印证****科技局;
4.县级复核抽查:****科技局联合财政、审计、林草等部门复核资料,开展不低于15%比例的现场抽查;
5.资金发放:县级复核完成后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养殖户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屠宰补助按程序拨付至定点屠宰企业。
五、有关纪律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虚报、瞒报、伪造材料套取、冒领财政补助资金。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对已经发放的补助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对存在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严肃问责。
六、政策咨询
广大养****村委会、****政府、****兽医站咨询政策详情,也可到****咨询。请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把握项目实施时限,及时准备材料完成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 **县2026年稳定畜牧业生产补助项目补助标准
2. 2026年牲畜出栏补助申请表
3. 2026年能繁母畜补栏补助申请表
4. 2026年屠宰补助申请表
5. **县2026年稳定畜牧业生产补助项目牛羊生猪出栏补助发放表
6. **县2026年稳定畜牧业生产补助项目能繁母畜补栏补助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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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