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1-2026-00153
3、项目名称:**县分类化解历史遗****基地确权登记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88.7(万元)
6、最高限价:188.7(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工作范围仅指除县城规划区、乡镇规划区以外的****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位于县城规划区、乡镇****基地及地上房屋,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不属于本项目实施范围,不纳入测绘、调查、认定、出证及结算。 A包:对2020年1月1日(不含)之前全县10个乡镇(**镇、方**镇、淋山河镇、杜皮乡、贾庙乡、总路咀镇、但店镇、上巴河镇、回**镇、马曹庙镇)已测绘的农房、宅基地按户出证。单价最高限价为80元/户,据实结算。 B 包: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含)尚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的 4 个乡镇(上巴河镇、总路咀镇、回**镇、马****基地,按户出具地籍调查表、按户出证。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仅出具地籍调查表的,单价最高限价为 100 元/户;完成地籍调查且达到按户出证的,另计按户出证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 80 元/户。同一户两项工作均完成的,可同时计取两项费用。 C 包: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含)尚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的 3 个乡镇(**镇、但店镇、****基地,按户出具地籍调查表、按户出证。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仅出具地籍调查表的,单价最高限价为 100 元/户;完成地籍调查且达到按户出证的,另计按户出证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 80 元/户。同一户两项工作均完成的,可同时计取两项费用。 D 包: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含)尚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的 3 个乡镇(方**镇、淋山河镇、****基地,按户出具地籍调查表、按户出证。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仅出具地籍调查表的,单价最高限价为 100 元/户;完成地籍调查且达到按户出证的,另计按户出证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 80 元/户。同一户两项工作均完成的,可同时计取两项费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有效; (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须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智能客服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0日00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信息发布媒体:本****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cn/)、**县公共**交易网、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www.****.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创建标识码、机器码(如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IP地址等关键信息相同的情形,将导致投标被认定为无效,如果经监管部门核实是串标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9919, 027-****0911。 (6)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7)同一投标人可参与4个包段的投标工作,但最多中标1个包段的工作,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段均排序第一,按A→B→C→D顺序优先承担排列最前的包段。标书代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路5号
联系方式:139****5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澜泊湾门面房116-119号
联系方式:071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霞
电 话:071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