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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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余镇正基村拖拉机、收割机、旋耕机、四铧梨出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正余镇正基村
交易品种: 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使用权
交易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28100.00元
联系方式: --
| 乡镇(街道) |
正余镇 |
村(社区) |
正基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9-15 |
| 是否续租 |
否 |
| 项目描述 |
为提升村营收入,**区正余镇正基村将1台雷沃M1404-5X(G4)-0013拖拉机、1台沃得4LZ-60MEQ收割机,1台荣宇1GKN-250G旋耕机,1台众泰金鑫1L435四铧梨,委托**区正****服务中心进行发包出租。出让期限为三年(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交易底价为每年租金28100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元整),在租赁期间,农机的所有权归村所有,承租方只有使用权;承租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正基村书面同意;承租方若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正基村书面同意;承租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管理,确保农机设备良好状态;承租方自行负责农机设备产生的油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承租对象为**区内有相关农机作业经验及操作证件人员,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保证金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合同结束,承租方归还农机时,确保农机设备状态、性能良好,则无息退还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弄虚作假、恶意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租赁合同等),将保证金中的3000元转为违约金予以罚没,归村集体所有。 |
| 项目四至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审查表1.jpg审查表2.jpg审查表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签字表.jpg表决表.jpg |
| 所有权人 |
**** |
| 使用权人 |
**市**区正余镇正基村集体经济组织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为提升村营收入,**区正余镇正基村将1台雷沃M1404-5X(G4)-0013拖拉机、1台沃得4LZ-60MEQ收割机,1台荣宇1GKN-250G旋耕机,1台众泰金鑫1L435四铧梨,委托**区正****服务中心进行发包出租。出让期限为三年(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交易底价为贰万捌仟壹佰元整。在租赁期间,农机的所有权归村所有,承租方只有使用权;承租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正基村书面同意;承租方若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正基村书面同意;承租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管理,确保农机设备良好状态;承租方自行负责农机设备产生的油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承租对象为正余镇范围内人员,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合同结束,承租方归还农机时,确保农机设备状态、性能良好,则无息退还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违规行为(弄虚作假、恶意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租赁合同等),将保证金中的3000元转为违约金予以罚没,归村集体所有。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8100.00 |
| 交易底价 |
281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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