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43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31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17 |
| 标题 | 关于三溪乡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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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溪乡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三政函〔2026〕38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溪乡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码:****)建设,能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三溪乡三溪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对三溪乡文化街区进行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约5668.30平方米。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包****广场提升721.73平方米,裸房外墙粉刷2943.085平方米、电缆规整507米,祠堂屋面翻新386.65平方米、电管线敷设1642.5米;剧院下沉台阶及巷子门头改造109.84平方米;剧院周边公园围墙粉刷41.241平方米,配套休闲椅等设施;增设适老化设施9处;**垃圾转运站点4座;改造便民服务点21.75平方米;**停车场1处955平方米;下沉滨河公园景观提升289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6万元,预备费8.4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乡镇资金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