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3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管理人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 ****各债权人、出资人: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 现场召开,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部分债权人无法参加现场会 议,已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并以非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了《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 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共2个议案。本案对2个议案均有表决 票的债权人共53家。 管理人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资料、待表决的议案及表决票通过 电子方式送达债权人,相关材料也向债权人进行了邮寄。截至投票 前以现场方式和以非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参会的债权人共50家。经现 场统计,本次会议对于以上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 《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方案》:收回表决票47张,同意44 家,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8.00%,所代表的 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4.45%。 2. 《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表决,共分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 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共收回表决票45张(其中3家债 权人同时属于其中的2组,不同组别分别计票)。其中建设工程价 款优先债权组共2家债权人,全部同意,同意人数占该组出席会议 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 税款债权组共1家债权人,表决结果为同意,同意人数占该组出席 会议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共50家,其中45家债权人表 决同意,同意人数占该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人数的90.00%,所代表 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2.19%。 同意本案《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方案》的债权人数及代表的债 权金额,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出席会议的有 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 金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条件的规定,《财产变价方案之补充方案》表 决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组、税款债权 组、普通债权组均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出席 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 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规定,各组均通过重 整计划草案,故《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另本案《重整计划草案》不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 就重整计划草案向出资人征询了意见。该征询意见不构成出资人组 表决,不影响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截至2026年9月17日,管理 人共收到3家出资人的书面意见反馈,其中2家表示同意(占总股 权比例的11%),1家表示不同意(占总股权比例的12%)。 ****管理人 2026年9月18日 附件 【京辉】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0918.pdf 下载 |